移民局提议取消 I-129 延期的「沿用上次批准」:补件率升 2.9 个百分点,案子多等 64 天
最后更新 2026-10-19 · 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
国土安全部 2026 年 10 月 14 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一份拟议规则,要删掉 8 CFR 214.1(c)(5)。那一条现在要求移民局在审 I-129 延期时,沿用自己上一次对同一对雇主和员工、同一套事实作出的批准。规则还没有生效,公众评论截止 2026 年 11 月 13 日。代价是移民局自己在规则里算的:补件率可能升 2.9 个百分点,每年多出大约 6,044 份 RFE;而 2022 到 2025 财年,收到过补件的 I-129 中位数是 76 天,没收到补件的是 12 天。规则原文用的词是 lengthening adjudication times —— 延长审理时间。用 I-129 延期的人会碰上这件事:H-1B、L-1、O-1、P、R、TN 这些类别都在里面。
这份文件是什么
文件类型是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拟议规则公告,简称 NPRM),不是最终规则。全文在 govinfo 上,刊在联邦公报第 91 卷第 197 期第 65119 至 65133 页,标题是 Removing Deference to Prior USCIS Determinations of Eligibility。编号三组:RIN 1615-AD26、DHS Docket No. USCIS-2026-0529、CIS No. 2870-26。
条文层面它只做一个动作。规则末尾的修订文本写的是 Removing and reserving paragraph (c)(5) —— 把 8 CFR 214.1 的第 (c)(5) 项删掉、留空,其他条文不动。
评论怎么提,规则里写得很死。截止日是 2026 年 11 月 13 日东部时间当天午夜,只收 regulations.gov 上按 docket 号 USCIS-2026-0529 递交的评论。规则明文说,用其他方式提交的(包括寄给国土安全部或移民局官员的邮件和信件)不算对本规则的评论,也可能得不到回复;手递、快递、光盘和 U 盘一律不收。规则还提醒:评论会连同你填的个人信息原样公开挂在 regulations.gov 上。
现行那一条的原文是:「When adjudicating a request filed on Form I-129 involving the same parties and the same underlying facts, USCIS gives deference to its prior determin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applicant's, or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 However, USCIS need not give deference to a prior approval if: there was a material error involved with a prior approval; there has been a material change in circumstances or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or there is new, material information that adversely impacts the petitioner's, applicant's, or beneficiary's eligibility.」(8 CFR 214.1(c)(5),2025 年版 CFR)
这一条的两个边界值得记住。它只管「同一对当事人、同一套事实」的案子;而且它已经让路给三种情况:上次批准有重大错误、情况或资格要求有实质变化、出现了对资格不利的新的重大信息。拟议规则要拿掉的,是三种情况都不存在时「要沿用上次判断」这个要求。
这条规则来回改过四次
规则自己把沿革列了出来,日期都在里面:
- 2004 年 4 月 23 日,移民局发备忘录 HQPRD 72/11.3,第一次要求审案官员在延期案里沿用先前对资格的认定,除非有重大错误、情况有实质变化或者有新的重大信息。
- 2017 年 10 月 23 日,移民局发备忘录 PM-602-0151 撤销 2004 年那份,理由是沿用政策把举证责任从申请方挪到了移民局身上,还限制了审案官员本身的事实认定权。
- 2021 年 4 月,移民局恢复沿用政策,写进《政策手册》第 2 卷 A 部分第 4 章。
- 2024 年 12 月 18 日,国土安全部通过 H-1B 现代化最终规则(89 FR 103054)把它写成了法规条文,就是今天的 8 CFR 214.1(c)(5)。
照这份规则的说法,沿用政策实际施行的时间是 2004 年 4 月到 2017 年 10 月,然后 2021 年 4 月到现在。中间 2017 年 10 月到 2021 年 4 月那三年半,审案官员不被要求沿用先前的批准。这段空白期是下面那些数字的来处。
移民局自己算了多少
规则第四部分的经济分析是这份文件里最有用的部分,因为它是移民局拿自己的案件数据做的。
影响多少人。2022 到 2025 财年,每年平均有 208,429 份 I-129 够格适用沿用政策,占全部 I-129 的 30%;2025 财年是 714,810 份里的 235,583 份。够格的识别办法是 I-129 第 2 部分第 2 题(Basis for Classification)勾了 b 或 c,也就是延期那两类。数据出自移民局首席数据与分析办公室的 CLAIMS3 和 ELIS 系统,查询时间 2026 年 5 月。规则自己注明这个数字可能略有低估:勾 f 的修正类案子有些也适用沿用政策,但识别不出来,没算进去。
补件会多多少。移民局用差额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比了两段时间。沿用政策施行期间(2013 年 10 月 1 日到 2017 年 10 月 11 日),受影响那组的补件率是 18.9%;政策停摆期间(2017 年 10 月 12 日到 2021 年 4 月 27 日)升到 23.4%,涨了 4.5 个百分点。同期不受沿用政策影响的对照组从 31.4% 升到 33.0%,涨了 1.6 个百分点。两个涨幅相减得 2.9 个百分点,这就是移民局归给沿用政策的那部分。乘上 208,429,得出每年多大约 6,044 份 RFE。
拒件率呢?移民局用同一套方法算了拒件率,规则里的结论是没看出对应的变化,原文写的是 this analysis does not indicate an expected impact on denial rates。按移民局自己的数据,这条规则影响的是它问多少次;批准和拒绝的比例没有跟着动。
会多等多久。这是和催办最直接相关的一个数字,在规则的脚注 27 里。2022 到 2025 财年,收到过补件的 I-129,处理时间中位数的四年平均是 76 天;没收到补件的是 12 天,差 64 天。口径是收据日期到首次作出决定之间的天数。规则正文据此说 Petitioners may experience longer adjudication times and increased uncertainty regarding continued employment。
钱算得很小。移民局量化的只有雇主一方准备补件答复的时间成本:每年约 133,987 美元,十年未折现合计 1,339,870 美元。这个数字里不含移民局自己增加的审案工作量 —— 规则承认那部分会上升,但没有量化。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没有把这条规则定为第 12866 号行政命令所说的 significant regulatory action,也没有审查它。
这对催办意味着什么
先说不变的。本站对 I-129 延期的门槛没有改,看H-1B、L-1 卡住不动可以起诉吗那一页。催办令促成的是移民局作出决定,不是批准,这一点和这条规则无关。这份文件是拟议规则,今天递进去的延期案还是按 8 CFR 214.1(c)(5) 审。
真正变的是三件事。
第一,240 天那道墙会被补件吃掉一部分。按 8 CFR 274a.12(b)(20),如果雇主在你的授权停留期到期之前及时递了延期,你可以在同一个雇主那里继续工作,期限是 authorized to continue employment with the same employer for a period not to exceed 240 days beginning on the date of the expiration of the authorized period of stay。这 240 天的起算点是授权停留到期那天,不是补件发出那天。该条还写明,移民局在 240 天内拒了延期,这段工作许可在你收到拒件通知时自动终止。所以多一轮补件,消耗的是这 240 天里的天数。按移民局自己那组数字(76 天对 12 天),一次补件平均吃掉 64 天,占 240 天的四分之一以上。能拿到 240 天的是 8 CFR 274a.12(b)(20) 点名的那些类别,H-1、H-2A、H-2B、H-3、L-1、O-1、O-2、P、R、TN、E-3 都在名单上。你自己那一类在不在,按条文原文核对。
第二,付费加急遇到补件会重新起算。按移民局的加急审理说明页(该页标注的最后更新日期是 2026 年 3 月 23 日),I-129 大多数类别的加急审理期是 15 个工作日。移民局承诺在这段时间里做的「动作」里,发 RFE 本身就算一种。页面原文写的是,发出补件或拟拒通知之后 the 15-, 30-, or 45-day premium processing time period will stop and reset,等你的答复收到之后 a new premium processing time period will begin。所以付了加急费也不等于这一轮就结束:补件率升高,加急这条路被重置的次数也跟着升高。加急和免费的 expedite 是互斥的两条路,哪张表格走哪条,在加急请求的五条标准那页。
第三,等待时间里有多少该算在移民局头上,这个问题会变得更难讲。法院审拖延案用的是 TRAC 六因素,第一、二因素看的是有没有一个合理的审理节奏、国会有没有给时间表。补件会把一段等待划到申请方这一边:你收到 RFE、你准备材料、你答复,这几十天在记录上是你用掉的。收到 RFE 之后等待时间要从头算吗那一页写了这件事对计时的影响。补件变多,这类争点在延期案里出现的频率也会变多。这是本站的判断,不是规则里的说法 —— 规则只算了天数和钱,没有谈诉讼。
有两件事这一页不做。不预测这条规则最终会不会落地、以什么形式落地:NPRM 之后要收评论、要出最终规则,规则自己没有给时间表,OMB 也没有把它列为重大规则。也不替任何具体的案子判断该不该起诉。
你该做什么
- 把两个日子写在一起。一个是 I-797C 上的 Received Date,另一个是你 I-94 上授权停留的到期日。门槛从前者算,240 天从后者算。用60 秒自测按收据日期跑一遍。
- 延期案收到补件,当天就开始准备。RFE 通知上写着答复期限,答复越早,重新起算的那一段开始得越早。答复和寄送凭证留档,日期是后面讲拖延时的材料。
- 先核对自己这一类在不在加急名单上。在名单上的,雇主可以为已经在审的案子补交 I-907;移民局漏了承诺的工作日数要退费,但退费不等于作出决定,案子还在它手里。
- 免费的行政渠道可以同时走。案件查询和联系国会议员办公室都不花钱,也都不是起诉的前置条件。
- 想对规则说话的,11 月 13 日前在 regulations.gov 上按 docket 号 USCIS-2026-0529 提。规则说最有用的评论会指明具体是哪一段、说明为什么要改、并且带上数据或者依据。提交的内容会公开,别写不想公开的个人信息。
- 已经等得明显超过官方时间的,先去对照表上比一比。移民局公布的处理时间按表格和受理地点分,处理时间对照表那页有口径说明和能发案件查询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