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规费 11 月 30 日起翻倍,法律给移民局定的审理期是 240 天
最后更新 2026-10-05 · 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
国土安全部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布了 EB-5 的最终规费规则,2026 年 11 月 30 日当天或之后寄出(以邮戳为准)的 EB-5 申请,要按新价付费。投资人这边三张表都涨:I-526 从 3,675 涨到 7,615,I-526E 初次申请从 3,675 涨到 7,850,I-829 从 3,750 涨到 5,000。规则正文里还写了一件对正在等的人更有用的事:这些钱的定价依据,是《EB-5 改革与诚信法案》给移民局定的审理期目标 —— I-526E 平均 240 天,投在目标就业区的 120 天,I-829 240 天。移民局自己公布的 80% 线,I-526E 现在是 35 个月(数据截至 2026-10-02 快照)。
涨了哪几项,涨多少
这条规则是 2025 年 10 月 23 日那份提案的最终版(91 FR 61940)。新价写在规则修改后的 8 CFR 106.2(d) 里。
| 费用项目 | 现价 | 11 月 30 日起 | 差额 |
|---|---|---|---|
| I-526 独立投资人请愿 | $3,675 | $7,615 | +$3,940 |
| I-526E 区域中心投资人请愿(初次) | $3,675 | $7,850 | +$4,175 |
| I-829 解除有条件绿卡的条件 | $3,750 | $5,000 | +$1,250 |
| EB-5 诚信基金费(随 I-526E 另付) | $1,000 | $1,100 | +$100 |
| I-956 区域中心指定申请(初次) | $17,795 | $44,115 | +$26,320 |
I-526 和 I-526E 初次申请的新价里,已经含了 75 美元的 EB-5 技术费,不另外寄。诚信基金费是另付的:8 CFR 106.2(d)(1) 写明,按 INA 203(b)(5)(E) 递交请愿的人要在表格费之外再交 1,100 美元。所以 11 月 30 日之后递一份初次 I-526E,两笔加起来是 8,950 美元,现在这个数字是 4,675。
区域中心那一边:I-526E 修正件 7,775,I-956 修正件 9,835,I-956F 42,675,I-956G 2,165,I-956H 65,I-956K 2,165。区域中心每年 10 月 1 日交的年费也涨:上一财年最后一天投资人 20 人或更少的,从 10,000 涨到 11,000;超过 20 人的,从 20,000 涨到 22,000。晚交有阶梯罚金:11 月 1 日到 11 月 30 日之间交,加 10%;12 月 1 日到 12 月 30 日之间交,加 20%;12 月 30 日还没交齐,移民局会终止这家区域中心的指定资格。
算到整个项目上,国土安全部估的是每年约 16,600 件 EB-5 申请,加权平均涨 70.7%,折合每件约 2,945.90 美元。
上表的「现价」为什么不是 2024 年那张表
2024 年 1 月那次全面调价曾把 EB-5 的规费定得更高,但科罗拉多联邦地区法院在 Moody v. Noem(2025 WL 3157554)里叫停了其中几项。新规则的正文写明,现在的实收价就是 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前那一套(91 FR 61940)。移民局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恢复收这个价钱,并对 11 月 26 日之前邮戳的申请继续接受旧价(移民局通告)。所以柜台上实收的是 2024 年之前那套,而 8 CFR 106.2 里印着的数字反而不是实收价 —— 这一点新规则的脚注自己写明了。11 月 30 日之后,法规条文和实收价重新对上。
这对催办意味着什么
已经在审的案子不受影响。新价按邮戳附着,你的申请是 11 月 30 日之前寄出的,收据日期不动,这次调价碰不到它。一份已经等了 30 个月的 I-526E,12 月 1 日那天还是 30 个月。
真正能用上的是法定审理期目标。《EB-5 改革与诚信法案》(Public Law 117-103 第 BB 编第 106(b) 条,编入 8 U.S.C. 1153 注释)要求国土安全部把规费定在一个水平,使它平均能在以下时间内审完:
- 区域中心申请(I-956)和新商业企业投资申请(I-956F):180 天;投在目标就业区(TEA)的 I-956F:90 天
- 按 INA 203(b)(5)(E) 递交的投资人请愿,也就是 I-526E:240 天;其中投在目标就业区的:120 天
- 按 INA 216A(c) 递交的解除条件请愿,也就是 I-829:240 天
这条最终规则在正文里把上面这张清单复述了一遍,并且说它定的规费就是为了收回成本并达到这些目标(Public Law 117-103 全文在 govinfo.gov,第 106 条在 136 Stat. 1103–1104)。
把目标和移民局自己公布的数字放在一起看(2026-10-02 快照,移民局发布日期 2026 年 9 月 17 日,逐行见处理时间对照表):
| 表格 | 法定目标(平均) | 官方 80% 线 |
|---|---|---|
| I-526E 区域中心投资人请愿 | 240 天(约 8 个月) | 35 个月 |
| I-526 独立投资人请愿 | 法律没给这一类数字 | 36.5 个月 |
| I-829 解除条件 | 240 天(约 8 个月) | 25.5 个月 |
I-526E 那一行是法定目标的四倍多,而这个差距在诉讼里有具体用处。法院判断拖延合不合理,参照 TRAC v. FCC(750 F.2d 70, D.C. Cir. 1984)的六条标准,其中第二条看国会有没有给出时间指引。多数移民申请没有这样的数字可指 —— I-485、I-130 都没有。EB-5 有,而且现在还多了一份 2026 年 9 月 30 日的联邦公报文件,上面是国土安全部自己说这笔规费就是按达到这些目标定的。
要把边界说清楚,不然用错了反而扣分:
- 第 106(b) 条写的是「平均」和「目标」,说的是移民局整体审完的平均时间,不是你这一件案子的法定期限。超过 240 天不等于违法。
- 它没写违反的后果。这条规则的脚注引了 Barnhart v. Peabody Coal Co.(537 U.S. 149, 159 (2003)):法律没有写明不遵守时限的后果时,机构不因此丧失处理的权力。
- 国土安全部拒绝把这些目标写进《联邦法规汇编》。有评论人提出把审理期目标法规化,国土安全部的答复是:更好的做法是只把「要求」写进法规,不把目标、指标写进去。所以 240 天留在法律里,不在 8 CFR 里,不构成一项可以单独起诉执行的法规义务。
- 第 106(e) 条留了一个口子:案子涉及国家安全或执法调查时,部长可以暂停审理。
- 本站对 EB-5 的门槛仍然是 12 个月(见 EB-5 投资移民卡住了能起诉吗),没有改成 240 天。240 天是你在 TRAC 第二因素下可以指着说的东西,不是一过就够格起诉的线。
催办令促成的是移民局作出决定,不保证批准。EB-5 的实体审查 —— 资金来源、就业创造、项目合规 —— 催办令不碰。
新设的 I-527,10,330 美元
这条规则还新设了一张表格。2022 年改革之前递交的 I-526,如果区域中心被终止,或者新商业企业、创造就业实体被除名,投资人可以按 INA 203(b)(5)(M)(ii) 修正请愿来保住资格。走这件事用新的 Form I-527,费用 10,330 美元。
有评论人说提案里的 8,000 美元就已经过高了,理由是修正的起因是机构自己的终止或除名行动,和投资人的行为无关。国土安全部没有降价,也没有给费用豁免,答复是就业类申请一般不设豁免。
规则里有个数字值得记:移民局发出的第一批资格保留通知,180 天回复期结束后,截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回复的投资人里约 10% 表示要走修正这条路。
你该做什么
- 想按旧价递交,按邮戳算,不按你写支票那天算。11 月 28 日写好、12 月 2 日才寄出的那份,到的时候就是少付(示例)。
- 费用少付多少,结果一样。8 CFR 103.2(a)(7)(ii)(D) 写明,费用不对的申请会被退件;同一条还写明退件不保留递交日期(8 CFR 103.2 全文在 govinfo.gov)。收据日期一动,两件事跟着动:什么时候能发案件查询,以及法院会认为你等了多久。
- 已经批准的案子也可能被撤销。8 CFR 103.2(a)(7)(ii) 第 (1) 项写明,移民局先收了、之后发现费用不对,可以退件或拒批;案子已经批准的,可以经通知撤销批准。
- 付款那天对一遍金额。移民局的费用表是 Form G-1055。I-526E 别忘了加上另付的诚信基金费。
- 已经在等的,先弄清自己落在哪一步。拿收据日期对处理时间对照表里你那一行的 93% 线;早于那个日期,先发一次免费的案件查询,并把来往记录留着。
另外记一个日期:改革后的区域中心项目目前的法定授权到 2027 年 9 月 30 日,这一点写在同一份规则里。
不确定自己等的时间够不够格,用60 秒自测按收据日期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