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审理(premium processing):哪些表格能用、工作日怎么数、和催办差在哪
最后更新 2026-10-22 · 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
加急审理(premium processing)是另交一笔钱,换移民局在 15、30 或 45 个工作日之内给你一个动作。能买的表格只有四张:I-129、I-140,以及 I-765 和 I-539 各自的一小部分类别。I-485、I-130、N-400、I-751,以及调整身份附带的 (c)(9) 工卡,都买不到。两件事决定了这笔钱到底买到了什么:移民局发一份补件(RFE)也算动作,而且时钟会归零重算一整轮;超过时限,移民局退你这笔钱,案子继续排队。
能买的表格、时限和费用
哪些类别开放加急审理写在移民局的加急审理页(最后更新 2026 年 10 月 7 日),时限同时写进法规 8 C.F.R. § 106.4(e),金额取自移民局费用表 G-1055(10/16/26 版):
| 表格与类别 | 时限 | 加急费 |
|---|---|---|
| I-129,H-1B(含 H-1B2、H-1B3) | 15 个工作日 | $2,965 |
| I-129,E-1、E-2、E-3、H-3、L-1(含 Blanket L-1)、O、P、Q、TN | 15 个工作日 | $2,965 |
| I-129,H-2B、R | 15 个工作日 | $1,780 |
| I-140,E11、E12、E21(不带 NIW)、E31、E32、EW3 | 15 个工作日 | $2,965 |
| I-140,E13,以及带 NIW 的 E21 | 45 个工作日 | $2,965 |
| I-539,换成 F-1、F-2、J-1、J-2、M-1、M-2 身份 | 30 个工作日 | $2,075 |
| I-765,只有 OPT 和 STEM OPT 的 (c)(3)(A)、(c)(3)(B)、(c)(3)(C) | 30 个工作日 | $1,780 |
几条限制在同样两份官方文件里:I-129 的受益人在北马里亚纳群岛(CNMI)的,不能用加急审理;加急费不能申请减免,要和其他申请费分开缴;I-907 不能由主表格的受益人或共同申请人来递。
法规里「designated」和移民局「开放」是两件事。法规 8 C.F.R. § 106.4(c) 列进来的类别比现在能买的多 —— 其中第 (21) 项写的是「申请工作许可」,没有限定代码;第 (20) 项还包括 E、H、L、O、P、R 身份家属的 I-539。同一条的 (g)(1) 款又规定,某个类别能不能用加急审理,要由移民局在官网上公布。所以法规给工卡留了位置,移民局至今只公布了 OPT 和 STEM OPT 那三个代码 —— 等调整身份的 (c)(9) 工卡不在里面。工卡一直不下来等多久可以起诉那页说的是这一类。
法规条文里的金额是 $2,805、$1,685、$1,965 三档,和上面表里的数字对不上。差额的来历在法律里:8 U.S.C. § 1356(u) 授权国土安全部长收这笔加急费,并允许每两年按通胀调整一次,而且这种调整不走 5 U.S.C. § 553 的公告评论程序。实际要交多少,以你递交当时费用表 G-1055 上的金额为准。
工作日怎么数,从哪一天起算
「工作日」在 8 C.F.R. § 106.4(e)(22) 里有定义:联邦政府开门办公的日子。周末不算,联邦假日不算,政府办公室因为天气之类原因关门的日子也不算 —— 关门可以是全国范围的,也可以只是审你这件案子的那个地区的。联邦假日的清单在 5 U.S.C. § 6103。
起算点分两种,写在 8 C.F.R. § 106.4(f)(2):
- I-129 和多数 I-140(15 个工作日那几档):从移民局收到 I-907 和费用那天起算。移民局的加急审理页写明,要递到正确的收件地址、表格填写完整才起算。
- E13 和带 NIW 的 E21、I-539、I-765:要等「审理所需的全部前提」连同表格和费用都到移民局手上才起算。移民局在 I-539 那一行的原话是 once all prerequisites have been met。递了 I-907 不等于时钟已经在走。
把假日算进去,终点会往后挪。下面这组日期是(示例),用来说明怎么数:
| 情形 | 终点 |
|---|---|
| 2026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一)收到 I-907,15 个工作日 | 2026 年 11 月 23 日。中间 11 月 11 日是退伍军人节,这一天不数,终点从 11 月 20 日挪到 11 月 23 日 |
| 同一天收到,30 个工作日 | 2026 年 12 月 15 日(11 月 11 日、11 月 26 日感恩节不数) |
| 同一天收到,45 个工作日 | 2027 年 1 月 7 日(再扣掉 12 月 25 日圣诞、1 月 1 日元旦) |
年底这一段假日密,同样的 15 个工作日摊在日历上比平时长。要按你自己的日期算,照 (e)(22) 的定义把周末和假日逐天去掉。
「动作」包括补件,时钟归零重算
8 C.F.R. § 106.4(f)(1) 写的是,移民局会在时限之内发出批准通知、拒绝通知、拟拒通知(NOID)或者补件通知(RFE)。四种里任意一种都算它守住了时限。
接着是 (f)(3) 款:发了 RFE 或 NOID,时限停下;你回复之后,从移民局收到回复那天起,重新开始一个完整的 15、30 或 45 个工作日。之前走掉的天数不往下累计。移民局自己的加急审理页用的词是 stop and reset。
把它接在上面那个示例后面:11 月 2 日收到的 I-129,11 月 18 日发了一份 RFE,你 12 月 14 日把回复交到移民局,新的 15 个工作日数到 2027 年 1 月 5 日。两轮加起来,一个本来 11 月下旬就该有结果的案子落到了第二年一月。
还有一种情形在 (f)(5):如果移民局就欺诈或虚假陈述立案调查,它可以留下这笔加急费、在时限内不作任何动作,而且不通知递件人。
超过时限之后:退费,案子继续排
8 C.F.R. § 106.4(f)(4) 规定,移民局没有在时限内作出上面四种动作之一,它会退还加急费,同时继续处理这件案子。退费之后案子不会掉回队尾,也不会往前挪 —— 它回到正常队列里接着排。
这笔钱交上去之后去了哪里,8 U.S.C. § 1356(u) 有限定:存入 Immigration Examinations Fee Account,只能由移民局用于提供加急服务、改善审理及相关信息服务的基础设施、应对审理需求(条文里点明包括减少在审的申请量),以及抵减审理与入籍服务的成本。
同一条法规的 (g)(2) 款给了移民局一个出口:如果情况导致它没法在时限内办完相当数量的加急案件,它可以暂停某些类别的加急审理。开放清单随时可能变,递之前先看一眼官网那一页当天写的是什么。
一份要改时限的提案在白宫,内容还没公开
2026 年 10 月 13 日,国土安全部和移民局把一份题为 Amending the Premium Processing Timeframe 的提案规则(RIN 1615-AD25)送到白宫信息与规制事务办公室(OIRA)做 E.O. 12866 审查。OIRA 的在审条目上写着阶段是 Proposed Rule、状态是 Pending Review,没有法定截止日。
条目只有标题,正文在正式发布之前不公开。所以今天能说的就是这些:没有任何时限发生变化,15、30、45 个工作日照旧。按 5 U.S.C. § 553,提案规则要先在《联邦公报》上公布、留出公众评论期,之后才会有终规。谁在这几个月里递 I-907,按的是现在这套时限。看到「加急要变 30 天了」这类说法,去 OIRA 那一页核对状态,或者等《联邦公报》。
这对催办意味着什么
加急审理和催办令诉讼(writ of mandamus)处理的是同一个问题的两段。把两者的边界说清楚,省得花了钱还误判自己的处境。
最常卡住的那几类,这笔钱买不到。I-485、I-130、N-400、I-751、I-589,还有 (c)(9) 工卡,都不在开放清单上。等这几样的人,手上的办法是案件查询、加急请求(expedite)、议员查询,等待时长够了就是催办令。各类表格的门槛见什么情况下适合申请催办令。
能买的类别里,买到的是一个动作。RFE 也是动作,而且它把时钟归零。上面那个示例走完两轮落到 2027 年 1 月,期间移民局一天都没有违反时限。I-140 一直不批和 H-1B、L-1 卡住两页讲的是动作之后还是不动的情形。
退费是法规写定的后果。法院判断拖延合不合理,参照 TRAC v. FCC(750 F.2d 70, D.C. Cir. 1984)的六条标准,不看移民局退没退这笔钱。可以做的是把它当记录留好:一份有日期的退费通知,记下的是移民局在自己定的时限里没有动作。这类有日期的东西和案件查询、议员查询的回函一样,都是后面写进材料里的。
买没买加急,不改变你够不够格起诉。没有哪条法律要求先买加急审理才能起诉。够格看的是案子等了多久,起算点是 I-797C 收据通知上的 Received Date,交 I-907 不会把这个日期往后推。法院能够着的义务是作出决定这一项:5 U.S.C. § 555(b) 要求机构在合理时间内结案,5 U.S.C. § 706(1) 允许法院命令被不合法扣住或不合理拖延的机构行为作出,28 U.S.C. § 1361 给联邦地区法院管辖权。催办令促成的是移民局作出决定,不保证批准。
常见问题
我的 I-485 能不能买加急审理?
不能。移民局公布的加急审理清单上只有 I-129、I-140 和 I-765、I-539 的部分类别,I-485 不在其中。I-485 可以走免费的加急请求(expedite),它有五条标准,批不批属于移民局的自由裁量,见加急请求的五条标准。
我的工卡是跟着 I-485 递的,为什么买不到加急审理?
法规 8 C.F.R. § 106.4(c)(21) 把「申请工作许可」整类列为可指定加急的类别,但同一条的 (g)(1) 款要求移民局在官网上公布哪些类别真的开放。移民局公布的只有 OPT 和 STEM OPT 的 (c)(3)(A)、(c)(3)(B)、(c)(3)(C),调整身份的 (c)(9) 不在里面。
加急审理和加急请求(expedite)有什么区别?两个能一起提吗?
加急审理要交钱,时限写在法规里,只覆盖上面那几类;加急请求免费,按五条标准走,是否同意属于移民局的自由裁量,而且它一般不说明理由。两者不并行:移民局的政策手册写明,所属类别能用加急审理的,申请人不能提加急请求,唯一的例外是 IRS 认定的非营利组织那一类。
15 个工作日是从我寄出那天开始数吗?
不是。按 8 C.F.R. § 106.4(f)(2),I-129 和多数 I-140 从移民局收到 I-907 和费用那天起算,要递到正确的收件地址;E13、带 NIW 的 E21、I-539、I-765 还要等审理所需的全部前提到齐才起算。寄出日期和支票兑现日期都不是起算点。
收到补件(RFE)之后,之前走掉的天数还算吗?
不累计。8 C.F.R. § 106.4(f)(3) 规定时限停下,并在移民局收到你的回复那天重新开始一个完整的时限。所以一份走过一次 RFE 的 I-129,总时长可以是两轮 15 个工作日加上你准备回复的那段时间。补件对整体等待时间的影响见收到 RFE 之后,等待时间要从头算吗。
移民局超过时限了,我能拿回多少钱?
法规写的是退还加急费,案子继续处理。退的是 I-907 这一笔,主表格的申请费不退。有一个例外在 (f)(5):移民局就欺诈或虚假陈述立案调查时,它可以留下这笔钱、不作动作、也不通知你。
买了加急审理,案子还是不动,下一步做什么?
先确认移民局有没有在时限内发出四种动作之一;超了就等退费通知,并把日期记下来。案子本身回到正常队列,接下来看的还是总等待时长够不够门槛,见什么情况下适合申请催办令。时限内发了 RFE 的,优先把回复交齐 —— 材料在移民局手上而长期没有下文,是更清楚的拖延。
拿不准自己等的时间够不够格起诉,用60 秒自测按收据日期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