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办令要花多少钱?一口价 $3,500,这一页说清楚它包含什么
最后更新 2026-10-16 · 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
你支付的就是 $3,500,一口价。律师费、法院立案费和挂号信送达费用都已包含在内,覆盖到政府回应为止 —— 多数案子在那个窗口里就拿到了决定,付的就是这 $3,500。政府回应之后要不要继续打由你决定;需要继续的部分按 $400 一小时,先书面报价、你同意了才开始。两个人一起办,两人都签约后各减 $200,各付 $3,300。
这一页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这个行业普遍不公开报价。你在搜「催办令多少钱」的时候,大概率翻了几页也只看到「具体费用请来电咨询」。下面把这笔钱买到了什么、没买到什么、以及在掏钱之前该先做什么,一次说清楚。
这 $3,500 包含什么
从接案到政府回应,这一段全流程覆盖:
- 一步步问清楚,帮你把材料收齐
- 管辖法院分析 —— 你的案子该在哪个联邦地区法院起诉
- 律师起草诉状
- 向联邦地区法院立案
- 挂号信送达被告
- 全程进度追踪
律师费、法院的立案费与送达费用,三项都在这 $3,500 里面。很多人问「法院那边还要再交多少」——不用再交,那部分我们已经替你算进去了。
具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委托协议为准:这一页讲的是价目,协议讲的是范围。
政府回应之后:什么情况不用再花钱,什么情况才要
起诉材料送达之后,政府有 60 天必须回应,这是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Fed. R. Civ. P. 12(a)(2) 给美国政府的答辩期。$3,500 覆盖到这个回应为止。
回应之后要不要再花钱,取决于一件由你决定的事:结案不花钱,继续打才花钱。政府的回应决定了你有哪些选项,但没有哪一种回应会自动产生费用。
这些情况不用再花钱
- 政府作出了决定 —— 批准或者拒绝。催办令要的就是一个决定;拿到了,诉讼的目的就达到了,我们把诉讼撤回结案。这一步不另收费。
- 政府请求延期 30 到 60 天。实务上通常同意一次,继续等它的决定,新的期限我们接着盯。等待不收费。
- 你选择结案 —— 在任何一个时点。包括政府安排了面试、发了 RFE 之后,也包括政府提出驳回动议之后。只要你决定不再往前推,就撤诉结案,不再付费。
只有这一种情况要继续花钱
你选择保留诉讼、继续往前推。只有这一件事按 $400 一小时计。实务上它出现在两种场合:
- 政府提出驳回动议(Motion to Dismiss)。政府不解决案子,而是主张法院不该管审案进度这件事。要顶下去就得写书面回应,这是实打实地打官司。
- 政府给的是面试或 RFE,而你想留着诉讼继续施压。案子虽然动了,但还没有最终决定;留着诉讼意味着后面还有要做的事。你也可以就此结案(见上一组),那就不花钱。
这两种场合都不会自动开始。我们先把政府的理由、你这个案子的处境、以及预计要花多少小时写给你,你书面同意了才动手;你不同意,就按上面那条撤诉结案,不再付费。
| 政府做了什么 | 你的选择,以及要不要花钱 |
|---|---|
| 批准了申请 | 撤诉结案 —— 不花钱 |
| 拒绝了申请 | 撤诉结案 —— 不花钱。要不要针对这个拒绝本身另走上诉或重开,是另一件事,另行报价 |
| 安排了面试 | ① 撤诉结案 —— 不花钱 ② 保留诉讼,等面试结果 —— $400 一小时 |
| 发出 RFE(要求补充证据) | ① 撤诉结案 —— 不花钱 ② 保留诉讼,交完材料接着盯 —— $400 一小时 |
| 请求延期 30 到 60 天 | 同意一次,继续等它的决定 —— 不花钱 |
| 提出驳回动议 | ① 撤诉结案 —— 不花钱 ② 写书面回应顶下去 —— $400 一小时 |
$400 一小时的三条规矩:动手之前先把要做的事和预计小时数书面报价给你;你同意了才开始,没有你的书面同意不会产生任何一笔费用;你随时可以停,决定不继续就撤诉结案,不再付费。
一口价之外还有两类不包含:移民申请本身被拒之后的救济(上诉、重开、重新申请),以及别的申请、别的案子 —— 一口价对应的是你签约时写明的那一个案子。
为什么多数律所不公开报价
催办令案子在市场上常见的收费方式有两种,两种都让你在签字之前算不出总数。
一种是按小时计费。这种方式本身没有问题,但它的结果是:你不知道最后会是 $2,000 还是 $8,000,而且这个数字取决于一件你无法控制的事 —— 政府多快回应。
另一种是附条件的「固定价」。报一个看起来不高的数字,但写明某些情形发生时另行收费 —— 政府提出动议、案子需要补充材料、超过某个时限,诸如此类。这些情形在催办令案子里并不罕见,所以那个「固定价」经常不是最终价。
我们的做法是把边界写在明处:$3,500 覆盖到政府回应为止,这一段我们承担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你在签字之前就知道总数。政府回应之后如果案子还要接着打,按 $400 一小时 —— 费率就公开写在这一页上,而且动手之前要先书面报价、经你同意才开始。和上面第二种的区别在这里:条件不是埋在合同里等你撞上,而是提前写清楚,并且不经你同意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两个人一起办,各减 $200
如果你身边有一个同样卡住的人 —— 同事、同学、论坛上认识的人都算 —— 两个人一起办,两人都签约之后各减 $200,各付 $3,300。
顺序不重要:你也可以先自己办,之后有人拼进来再减,我们把差额退给你。
要说明的是,这是两份独立的案子,各自起诉、各自有自己的诉状和案号。减的是价钱,不是把两个人的案子合并成一件。
在掏这笔钱之前,先走这三条免费的路
这一节会劝退一部分人,但它该放在这里:有三条渠道是免费的,而且有时候光靠它们案子就动了。那样你连这 $3,500 都不用花。
- 提交案件查询(Case Inquiry) —— 在移民局官网自己提,不花钱,也不需要找任何人代办。
- 请国会议员办公室查一次 —— 他们有专门处理移民个案的工作人员,这项服务对选民免费。
- 向 CIS Ombudsman 求助 —— 移民局自己的监察办公室。
另外,在移民局官网查自己的案件状态永远是免费的,你随时可以自己查,不需要为此付钱给任何人。
这三条都不是起诉的法定前提 —— 法院一般不会因为你没走就不受理(见什么情况下适合申请催办令)。但它们免费,而且会留下「机构有过机会、却没有处理」的书面记录,这正是法院衡量拖延是否合理时会看的东西。
这笔钱值不值得花
先把一件事说清楚:催办令促成的是「作出决定」,不是保证批准。法院能命令的是政府在合理时间内履行职责,而不是命令它给你一个有利的结果。任何守规矩的律师都不会保证结果,我们也不会。
所以「值不值得」这个问题,真正要比较的是两件事:
一边是确定性的成本。$3,500,一次付清,没有后续账单。
另一边是继续等的成本。这部分因人而异,而且往往被低估 —— 工卡到期、孩子接近 21 岁、配偶分居、工作机会错过、绿卡排期本身的时效。这些不是法律问题,是你自己的时间表。
如果你等的时间还没有超过官方公布的处理时长、也没有满 12 个月,那现在花这笔钱大概率是早了。先用首页的 60 秒自测比一次,不符合条件我们会直说。
常见问题
打输了退钱吗?
不设按结果退费的安排。这 $3,500 买的是把案子完整地办到政府回应,不是买一个结果 —— 上面已经说过,没有人能承诺结果。
政府回应之后还要再花钱吗?
有一种情况要:政府不解决案子,而是提出驳回动议继续打官司,并且你决定顶下去 —— 那部分按 $400 一小时。政府作出决定、安排面试、发出 RFE 或者请求延期,都不另外收费(上面那张表逐条列了)。按小时的部分动手之前先书面报价、经你同意才开始,你也可以选择撤诉结案,不再付费。
可以分期吗?
把你的情况告诉我们,签约之前谈,不要等签完再提。
咨询收费吗?
不收。把情况告诉我们,24 小时内回复;评估不收费,也不会因为咨询就产生委托关系。